民进、教师节与“刘中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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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发生的一起轰动全国的“刘中月事件”,催生了“教师节”的设立和《教师法》的出台,从而使教师真正成为受人尊敬的职业。确立维护教师权益,与民进老前辈坚持真理的大义风范分不开。继承民进优良传统,沿着先辈的足迹前进,这段会史值得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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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3月28日,四川省长寿县云台乡中心校教师刘中月正在教室上课,一伙人手持三节棍、弹簧鞭和刀具等凶器,冲进教室,劈头盖脑地对她进行毒打和侮辱,使刘中月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比较严重的伤害。这事件震惊社会。
“刘中月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们对暴徒对教师的施辱行为十分愤慨。一时间街头巷尾、农村城市议论纷纷。可长寿县相关职能机关却未及时处理此事。
《重庆日报》记者得知后,到云台进行深入细致的采访。4月28日,《重庆日报》头版头条刊登长篇报道,揭露此事,仍未引起当地政府重视。
无视宪法尊严的打人凶手没有受到法律惩处,长寿县群众十分不解,有识之士看不下去了。四川省长寿中学的民进会员黄志勇、殷钟岷、陈儒君(时任长寿中学副校长)、郑庄、傅兰清和一名民盟盟员李从中六人义愤填膺,冒着可能再次承受被迫害的风险,决定由殷钟岷起草声援呼吁书。4月30日,声援呼吁书送交县有关领导机关,要求严惩凶手,保障教师人身安全。可是,呼吁书遭遇这些机关的冷言相向,不理不睬,不给予处理。
黄志勇等人决定以民进会员的名义,越级向时任民进中央主席周建人、副主席叶圣陶写信揭露此事,请求民进中央出面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周建人:著名社会活动家、生物学家,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副署长、高等教育部副部长、浙江省省长,第三、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第一、二届理事会理事,第三届中央理事会副主席,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代主席,第六、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
民进中央收到信件,很快就表示支持。周建人主席大为震惊,以95岁之高龄,于5月13日秉笔直书,与叶圣陶副主席联合署名,给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光明日报》总编辑去信揭露这伙暴徒无视新宪法的尊严、对女教师刘中月毒打侮辱的恶劣事件。5月15日,《光明日报》用醒目的标题在头版头条全文刊登以“揭露一起殴打女教师的严重事件”为题的民进中央领导的信件,揭露四川省长寿县女教师遭毒打、侮辱事实,呼吁全社会尊重教师合法权益、维护宪法尊严。该信明确表示:长寿县方鹏、傅治中等人结伙辱打正在上课的女教师刘中月,惨状骇人听闻;呼吁全社会尊重教师劳动,关注教师权益和人身不受侵犯;要求有关部门秉公处理,对肇事者绳之以法,以平民愤。
叶圣陶:著名作家、教育家、出版家和社会活动家,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副署长兼编审局局长、教育部副部长兼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总编辑,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代主席、主席、名誉主席。
5月16日,民进中央办公厅给长寿中学黄志勇等民进会员回信说:“来信反映的问题,已转请中央有关部门处理。”是日,《四川日报》、《重庆日报》等报转载《光明日报》的《揭露一起殴打女教师的严重事件》一文。5月18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消息:“中共中央书记处电话指示四川省委和重庆市委尽快处理长寿县侮辱毒打女教师事件。”
中共四川省委、重庆市委很快派出由市委两名领导带队的调查组奔赴长寿县,按中央指示精神和法律程序对“刘中月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组到云台乡和长寿县进行深入调查和认真核实,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呼声,向重庆市委和四川省委作了汇报。时任重庆市委书记王谦接受《光明日报》等媒体记者采访时说:“长寿县近两年内发生了48起殴打教师事件,都因为领导认识不统一,没有很好处理。这次事件发生以后,县委仍然未引起重视。市委采取电话指示、个别谈话及登报批评等方法,帮助县委提高认识,但是县委中有的领导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竟公开为凶手说话。有的貌似公正,却避开凶手的严重犯罪事实,抓住枝节问题,纠缠不休。由于县委少数领导态度暧昧,甚至公开袒护,致使问题迟迟得不到处理。因此,除了严惩打人凶手以外,必须追究县委少数领导的政治责任。”王谦书记还指出:“前些年社会风气不好,教师地位很低,经常出现侮辱殴打教师的事件。我们党政领导和领导机关,本应旗帜鲜明地抓住典型事件严肃处理,刹住歪风,而有的人却出来袒护,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各界对中共中央书记处的电话指示纷纷表示拥护,争相阅读《光明日报》刊载的周建人、叶圣陶的信和相关报道,也有不少人和组织到医院慰问刘中月老师。中共四川省委发文要求:各地、市、州对凡是殴打教师的事件,都要组织强有力的调查组,依法严肃处理。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妇联等负责人纷纷谈话表示:必须依法从快严惩毒打女教师的凶手。民进重庆市委会召开教师会员座谈会,表示支持长寿民进会员的做法,同时派人前往医院看望刘中月老师。《人民日报》对“刘中月事件”发表了短评《必须严厉制裁伤害教师的罪犯》。
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电话指示精神的指引下,重庆市委加大了对刘中月被毒打侮辱事件的处理力度,历时一个多月,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法院对施暴者绳之以法;长寿县涉事领导也受到相应处分。
雷洁琼:著名社会学家、法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曾任北京市副市长,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主席,第八、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第十、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
“刘中月事件”的妥善处理,不仅有效地遏制了长寿地区殴打侮辱教师的现象,也使全国各地打骂教师的现象大为减少,促进了中共十二大关于重视教育尊重知识分子的贯彻实施,推动了国家教师节的确立,助推了《教师法》的出台。正如1983年11月民进中央副主席雷洁琼代表民进中央委员会在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题为《团结奋斗,自强不息,全面开创民进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1982年4月到8月,我会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积极投入了宪法修改草案的全民性讨论,提出了大量的修改意见,其中若干条被宪法修改委员会采纳。宪法通过后,我们要求全体会员深入学习宪法,广泛宣传宪法,严格遵守宪法,积极维护宪法。今年5月,周建人同志在报上揭露四川长寿县一起毒打侮辱女教师的严重事件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广大教师纷纷来信,认为民进这一行动,不仅保障了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而且维护了宪法的尊严,捍卫了社会主义法制,产生了良好的政治影响。
“刘中月事件”是在民进中央及其领导周建老、叶圣老义愤填膺拍案而起,在中共中央书记处干预下,以及《光明日报》等媒体支持下,得到符合宪法法旨的依法处理。缅怀民进老前辈坚持真理的大义风范,继承民进优良传统,沿着先辈的足迹前进。
(本文原载《民主》杂志2017年3期,作者系民进重庆市委会理论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长寿区原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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